农村自来水收费合理性
| 信件编号: | 00241818929560 | 来信时间: | 2026-02-13 00: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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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 姓名: | ***** |
| 内容: | 区长您好!我是金安区东和口镇的一名村民,现有关自来水收费事宜向您投诉。农村自来水本是一项惠民工程,按照常规想法应该是用多少水收多少钱,把单价和大家说清楚即可,这应该也是城市的收费模式;为何在农村却是一口价的模式,即108元/年/户,农村大多是留守老人,甚至家里常年没人,用水量本就很小,比如我家3年用水量102吨,这在我家周围已经算高的了,这很明显一口价啊模式对农村用水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;而且,自来水需要开户费420元,这在城市似乎也没有,具体这笔用来干嘛也不知道,也不能用于抵扣水费,电话费开户充值都可以抵用话费了,这种自来水收费模式是否合理呢?是否具有霸王条款呢?望区长您能考虑此事! | ||
| 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金安区水利局
答复时间:2026-02-13 17:22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 1.目前金安区农村供水水费价格按照区发改委2023年9月制定的《金发改价格[2023]144号》文要求执行,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执行“基本水价+计量水价”的“两部制” 水价,基本水价:9元/月/户(每表每月用水量5吨以内,按5吨计量收取基本水费),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;超过5吨以上的按计量收费1.80元/吨。经民政部门认定的“特困供养户”、“低保户”,不执行“两部制”水价,水费按计量收取。”各水厂收费大厅以及代收点均公示有水费收缴文件。2.水厂开户时收取的420元费用,其中300元为按照《皖价商【2015】127号文》规定收取的开户费用,为分户计量水表及以下入户部分产生的费用,由用户承担,另120元为第一年度预存水费。2月13日上午9时许,东河口水厂厂长与井塘村妇联主席携带水费文件一同前往您户,因您户家中无人,随后电话联系您户,并向您户解释收费文件执行情况,以及入户费收取情况,您户表示了解,并表示已从政府网站上查询到水费文件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金安区水利局,电话:0564-3955892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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